足协评议:中甲定南赣联vs宁波比赛,裁判员的3例判罚均正确
标题:足协评审:中甲赛定南赣联对宁波比赛裁判的三项判罚皆为准确
在中国足协于7月22日发布的2026赛季第十四期裁判评议中,涉及中甲联赛第15轮定南赣联与宁波俱乐部的对决,比赛结果为0-1,裁判的三项争议判罚均得到确认是正确的。
首次争议出现在比赛的第83分钟,宁波俱乐部进行进攻,将球送入定南赣联的罚球区。此时,定南赣联的4号球员被判定为手球,裁判决定判给宁波俱乐部一个点球。定南赣联对此表示不满,认为4号球员的手臂接触球并不构成手球。然而,评议组的多数成员认为,在手臂触球之前,4号球员的手臂已明显上抬并张开,因此支持裁判的这一判罚,裁定手球犯规和点球的决定是合理的。
第二个争议发生在比赛的90+5分钟,定南赣联的4号球员在争夺高空球时与宁波俱乐部5号球员发生接触并倒地,裁判认为宁波球员的行为属于鲁莽犯规,比赛并未暂停。定南赣联对此提出申诉,称宁波5号用肘部攻击了4号的头部,要求出示红牌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视频资料显示宁波5号在争抢过程中确实有手臂与对方接触,但并非故意用作攻击,因此不构成严重犯规或暴力行为。他们认为裁判的判断是合理的,红牌判罚并不符合实际情况。尽管如此,评议组建议裁判应对宁波5号进行黄牌警告,以控制场上局势。
第三个判罚发生在比赛的第90+7分钟,定南赣联在进攻中传中,11号球员在与宁波16号争抢位置时跌倒,裁判没有响哨判罚。定南赣联对此提出异议,认为16号球员拉扯导致11号倒地,应该判罚点球。然而,评议组一致认为双方的接触属于正常的争抢过程,球也未传至他们争抢的范围内,因此裁判未判罚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综上所述,足协的评议确认了裁判在该场比赛中的判罚均合乎规程,对比赛结果的公正性未造成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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